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製度的部署,依據廣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公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粵機編辦發〔2017〕34號)公布的省直部門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我委編製了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現予公布。
本目錄清單清理規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省級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507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東省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