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6月6日印發了《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 <必須招標的工程< span> 項目規定> 有關事宜的通知 》(粵發改稽察〔2018〕266號)的要求,一並遵照執行。 必須招標的工程<>
特此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