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2015〕696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廣東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88號)轉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根據《中央定價目錄》,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我省的隻有西氣東輸二線(以下簡稱“西二線”)天然氣價格。
二、自2015年11月20日起,西二線天然氣到我省的最高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即由現行每立方米2.88元降低到每立方米2.18元。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51號)中已經放開價格的直供用戶繼續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廣東省天然氣管網公司的門站價格同步下調,每立方米由3.10元下調到2.42元。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格。
三、自2016年11月20日起, 非居民用氣將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本次降低後的非居民最高門站價格水平作為基準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
四、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使用西二線天然氣城市的發展改革、物價部門要根椐通知要求抓緊測算,盡快疏導天然氣銷售價格,釋放降價紅利,促進我省經濟增長。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