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有關單位:
現將《印發 <關於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264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工商局
2017年1月24日
相關附件:附件:關於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