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化肥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35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