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16〕815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各高速公路相關單位:
鑒於我委正在開展高速公路救援收費政策評估,為保證相關收費政策的延續性,經研究決定,原省物價局《關於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4〕24號)規定的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政策延長試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請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按規定程序做好收費許可證的換領。
試行期滿後,我委再根據試行評估情況製定正式收費政策。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