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製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函〔2015〕609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物價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各地方鐵路公司: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製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83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我省境內執行國鐵統一運價率的普通運營線路貨運運價率平均每噸公裏由現行14.51分錢提高到15.51分錢,並作為基準價;實行特殊運價的國鐵線路及國鐵控股合資鐵路的貨物運價率以現行上限運價為基準價。
允許運輸企業根據市場供求狀況上下浮動,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其中:上浮不超過10%,下浮仍不限。運價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實行。
二、與國鐵辦理直通運輸的地方鐵路貨物計費裏程和運輸計費等其他有關事項仍按原鐵道部《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鐵運〔2005〕4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價格監管工作,加強對鐵路運價和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各鐵路運輸企業要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和對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在各營業場所公示調整後的各類鐵路貨物運價率。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反映。
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製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