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68號)要求和省政府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部署,現就我省進一步推進按病種收付費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高度重視,按病種收付費工作
按病種收付費改革是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多種形式並存定價方式的重要內容,是控製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規範診療行為、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的重要手段,各地市務必高度重視該項工作,采取切實措施予以推進。
二、結合當地實際,合理選取病種
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重點在臨床路徑規範、治療效果明確的當地常見病和多發病領域開展按病種工作,鼓勵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收付費範圍。國家按照診斷明確、
技術成熟、並發症少、療效確切的原則,遴選了320個病種,而且公布了臨床路徑,各地可在國家公布的病種範圍內選擇,也可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具體病種。為充分發揮我省中醫藥優勢,鼓勵將中醫優勢病種納入按病種收付費範圍。到2017年10月底前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不少於100個。
三、認真核算,科學確定標準
病種費用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臨床路徑接受規範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的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項費用。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費用。
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製定病種費用標準,通過按病種費用標準結算和自費比例,有效激勵醫院規範診療、主動控費。製定病種費用標準:
(一)正確核算病種病例曆史費用數據。
按照已確定病種,在不同級別醫院隨機抽取3年內發生的病曆樣本數據。原則上病曆樣本比例不低於3年內病例發生總數的60%。要組織人員對病曆樣本數據進行審核篩選,剔除出現合並症等不符合病種測算要求的樣本。經篩選後,病曆樣本數低於50%的,必須及時更換病種。對符合條件的病曆,認真核算病種曆史費用數據。
(二)根據臨床路徑去除不合理費用。
依據國家製定的臨床路徑,並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細化治療步驟,針對每一步驟計算費用,要認真論證分析、扣除各項不合理檢查、治療、藥品等費用。
(三)綜合考慮校正係數計算費用標準。
根據測算數據,按本地符合醫改政策的合理醫療費用增長率,綜合考慮病種成本、對接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計算當年病種費用,並逐年調整,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
(四)合理確定各級醫院價差。
根據醫院不同等級,建立分級定價機製,實行差別化定價,促進分級診療。具體級差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五)保持地區間價格水平銜接。
與本地經濟發展、醫保基金收入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相適應,同時要加強與其他地市的聯係溝通,保持費用水平銜接。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地區病種費用標準不宜差距過大。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的重要意義,密切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主動溝通協調,確保工作的順利實施。要紮實做好按病種收付費銜接,充分發揮按病種收費與付費改革的協同作用,與牽頭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聯合發文,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二)加強指導完善信息公開。
指導製定按病種收費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要求機構醫療完善明碼標價等規定,與患者簽訂《按病種收費知情告知書》,切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患者對其就醫全過程價格信息的知情權。
(三)做好宣傳確保平穩運行。
各有關部門和各公立醫院要要加強對醫護人員和患者按病種收費政策的宣傳,製定監測評價製度,注意做好運行情況的分析和評估。
附件: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等320個病種目錄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