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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部門文件 2018年元旦春節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書
2018年元旦春節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書
來源:本站   時間:2018-01-15 10:50:2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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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經營者、相關協會組織和廣大消費者:    

2018年元旦、春節臨近,為營造誠信和諧的消費環境,防範和減少價格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如下價格提醒:

一、雙節期間消費較為集中,經營者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吃住行娛購遊等領域市場價格秩序。

二、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商品或服務,經營者要合法合理行使定價權,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在相關區域內惡意漲價、操縱市場價格。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嚴禁超越定價權限擅自變更價格或收費標準。

三、節日期間恰逢冬日氣候嚴寒,雨雪冰凍惡劣天氣可能多發,市場價格容易出現異常波動,各市場主體要與價格主管部門一道,群策群力,共同維護重要商品市場價格總體穩定。

四、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各項價格惠民措施,交通領域要嚴格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旅遊景區要嚴格落實節假日相關門票優惠政策,並將優惠政策情況清晰標示。

五、經營者線上線下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均應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六、經營者要自覺規範打折、促銷、降價、饋贈等價格 促銷行為,切實履行價格承諾,嚴禁利用虛假優惠、低標高結、模糊標示價格、不標示價格附件條件等方式,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七、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應當加強標價規則和促銷規則的合規審核,加強對平台或賣場內零售商價格行為的管理,敦促經營者完善促銷方案,規範價格行為。

八、各行業協會和連鎖經營協會要加強與行業企業的溝通聯係,密切關注行業價格行為動態,指導和督促行業企業做好自律。不得製定具有排除、限製價格競爭的規則、決定、通知、標準,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

九、消費者線上線下購物時,應樹立理性消費理念,警惕各種形式的“消費陷阱”。參加促銷或優惠活動前,應仔細閱讀促銷規則和相關標價信息。如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或發現相關價格違法問題,請保留相關憑證並可撥打12358價格投訴舉報熱線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

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價格巡查、監測預警和價格調控,及時製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發布真實信息,澄清網絡謠言。對群眾反映的涉嫌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作出處理。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