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廣東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969號)規定,我委研究製定了我省各價區的具體輸配電價水平,現予以公布,具體事項如下:
一、我省除深圳市外(包括廣東電網公司和廣州供電局營業區域,不含深圳供電局營業區域)各價區2017年-2019年的具體輸配電價見附件。
二、深圳市在2015年先行開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其第一監管周期在2017年結束,第二周期的具體輸配電價在2018年另行公布。
三、請廣東電網公司和廣州供電局於2017年底前向我委申報現有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金額,經我委審核後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附件:2017-2019年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