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18〕2512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轉發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就貫徹落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從2018年6月10日起西二線天然氣到我省的基準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02元,即由現行每立方米2.08元降低為每立方米2.06元。此價格執行範圍為除國家規定已放開的用戶外的所有用戶。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
二、使用西二線天然氣的城市要抓緊測算,其他已通氣城市也要加強氣源價格監管,將上遊氣源價格調整對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的影響盡快疏導到終端用戶。同時,由於增值稅稅率已由11%下調到10%,各地要將降稅產生的紅利全部讓利給終端用戶。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轄區內市場和輿論動態,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引導社會輿論正確理解門站價格改革政策的重要意義,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特此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8年5月29日
相關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