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2021〕1279號)以及《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2391號)的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範圍
義務教育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語文、曆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按照學科類管理。對上述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製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二、收費標準
(一)製定原則。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不分小學、初中,按不同人數班型製定義務教育階段基準收費標準。
(二)班型劃分。線下的培訓班型分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1人及以上四種類型。
(三)標準課程時長。基準收費標準的計量單位是“元/課時﹒人次”,線下培訓標準課程時長為45分鍾/課時。
(四)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10人及以下班:45元/課時﹒人次;11-20人班:40元/課時﹒人次;21-30人班:35元/課時﹒人次;31人及以上班:30元/課時﹒人次。線下培訓每課時實際時長不是45分鍾的,按比例折算收費標準。收費標準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下浮幅度不限。
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製,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
三、相關要求
培訓機構每年6月底前要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分別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麵向普通高中學生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