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18〕10號)和《關於製定梅州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和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製度建立價格聯動機製的通知》(梅市發改價格〔2015〕114號文)有關規定,經測算,你公司報送的2021年10月燃氣購進價格,已達到了啟動調整梅州城區管道燃氣銷售價格的條件。現將調整非居民氣價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氣價格調整為6.05元/㎥。非居民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實行基準價管理,供需雙方可以基準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二、執行時間:從2021年11月10日起執行。
請你公司嚴格執行上述調價政策,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及時報告我局。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