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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梅州市東山學校學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梅市發改價格 〔2021〕203號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7-13 23:54:2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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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東山學校:

  你校關於調整初中學生學雜費標準的有關材料及市教育局《關於批準梅州市東山學校學費標準的函》(梅市教函〔2021〕24 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和現行教育收費的有關規定,依據成本監審結論,經研究,決定調整你校初中學費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你校初中學費(含教科書費)標準,調整為每生每學期7500元。

  二、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規定,2021年秋季以前入學的初中學生,其學費仍按原標準執行。

  三、你校向學生收取學費時,須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

  四、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參照公辦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管理。

  五、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你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專項資金或者基金,用於資助、獎勵學生和教職工職業激勵或者增加待遇保障。

  六、學校應加強收費管理,杜絕教育亂收費,及時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