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方誌工作的通知》(粵委辦〔2015〕19號)文件提出的任務與要求,結合梅州實際,為做好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工作,製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文明是中華民族文明史的主體,村莊是這種文明的載體,耕讀文明是我們的軟實力。”自然村落由人類聚居而自然形成,積澱著人類發展演變的曆史與文明。廣東省是移民大省,中原文化與當地的百越文化、海外傳入的西方文化融合,形成了地方特色濃鬱的嶺南文化。梅州地區主要以客家文化為主,是嶺南文化的重要表現之一。自然村落保存的曆史人文印記,是嶺南文化、客家文化基本的組成元素,是一筆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但迄今為止,省、市從未開展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而且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曆史人文印記已經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須進行全麵搶救與保護。開展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是進一步摸清基本省情市情,全麵保存自然村落中的曆史人文印記,搶救與保護嶺南曆史文化遺產和客家文化的一項重要基礎性文化工程,可填補省情市情空白,為挖掘與保護自然村落曆史文化資源,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留住村貌、記住鄉愁、延續曆史文脈提供依據,為社會科學研究提供全麵翔實資料,為華人華僑與港澳台同胞了解家鄉、聯係鄉情、尋根問祖提供指引與幫助,對提升文化軟實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二、普查對象與內容
(一)普查對象
以自然村為普查單位,堅持“能查盡查”的原則,包括現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雖已改為居委會但普查內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會前的最後名稱)。
(二)普查內容
普查內容主要包括:自然村落名稱、地理環境、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係、方言、民居、宗祠、風俗習慣、家譜族譜、家規族規、宗教信仰、文物遺址、掌故傳說、曆史事件、人物、華人華僑與港澳台同胞等。被列入國家、省級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傳統村落名錄和特色明顯的自然村,應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標任務
(一)全麵摸清自然村落曆史人文狀況
按照普查內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為單位的文字資料(包括家譜族譜)、圖片、音像資料等。
(二)為編纂出版《廣東省自然村落曆史人文調查》提供資料
在普查基礎上,按統一規範與體例,綜合整理《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調查》(簡稱《調查》),為廣東省編纂出版《廣東省自然村落曆史人文調查》提供資料。其中,市轄區、縣(縣級市)單獨立卷編纂。
(三)建立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信息網絡服務平台
依托廣東省情數據中心,建立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數據庫和數據網絡服務平台,宣傳推介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風貌。
(四)向黨委政府提出挖掘曆史人文資源,保護自然村的建議
結合普查情況,撰寫專題調研報告,向黨委政府提出挖掘曆史人文資源、保護自然村落、開展新農村建設等方麵的建議。注重發掘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導條件較好的村積極參加中國名村誌文化工程,編修名村誌。
四、普查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普查工作於2015年11月啟動,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並出版《調查》,2020年完成專題調研報告。
(一)動員部署
2015年11月,市召開會議動員部署,調查研究,製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與責任分工,啟動普查工作。
2015年11月中旬以前,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鄉鎮(街道)成立機構,製定實施方案,動員部署普查工作。
(二)開展試點
2015年11月,市內選取1個鄉鎮(街道)開展普查試點(報省普查辦備案),選派人員參加省普查辦組織的試點工作業務培訓。2016年2月底前,試點單位完成資料搜集與填報、《調查》條目初稿撰寫、總纂,參加省召開的試點工作交流會,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業務規範。
(三)全麵實施
2016年3月,市及各縣(市、區)分級組織業務培訓,全麵推進普查工作。2016年4月-6月份,完成普查工作的30%;7月-8月份,完成普查工作的30%;9月-10月,全麵完成普查工作。11月底前,鄉鎮(街道)完成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的資料收集、審核、上報和《調查》條目初稿編寫。
2017年7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調查》分卷總纂、送審。2018年2月底前,市完成《調查》分卷審查驗收,配合省完成部分《調查》分卷出版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調查》出版印刷和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數據庫建庫,全市完成普查資料存檔。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專題調研報告。
五、普查工作組織實施
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實行“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地方誌工作機構牽頭、有關部門配合、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組織實施”的工作機製,形成合力,狠抓落實,加強宣傳,紮實完成好普查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
(一)要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把普查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組織有關部門參與普查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保證普查工作的必要條件,加大推進力度,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普查任務。
市成立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普查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副市長陳麗霞任組長,市方誌辦主任張小冰任副組長,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聯等單位負責同誌,市方誌辦副主任、各縣(市、區)分管地方誌工作的領導任成員。同時成立梅州市自然村落曆史人文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方誌辦,具體負責《調查》編纂整理工作。
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成立本級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與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參照省、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普查工作經費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給予保障。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鄉鎮(街道)普查工作和《調查》編寫、驗收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二)要積極發揮專家及當地群眾等的作用
市及各縣(區、市)要落實普查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廣泛發動各村在校大學生、中小學教師、熟悉情況的村民和熱心人士、誌願者參與普查工作。
(三)要明確職責任務,各司其職抓好落實
市普查辦負責製定全市具體實施方案,組織業務培訓,開展業務指導,加強督促檢查,做好資料存檔。市普查辦成立審查驗收小組,組織開展普查資料與《調查》初稿質量抽查,負責所轄縣(市、區)《調查》分卷的審查驗收。縣(市、區)普查辦成立《調查》編輯部,負責普查資料複核和《調查》總纂。功能區管委會不設普查辦,其管轄的鄉鎮(街道)上述普查相關工作由該鄉鎮(街道)原隸屬的縣(市、區)普查辦負責。
鄉鎮(街道)是本次普查工作實施主體,負有重要責任,應由黨委或政府“一把手”牽頭,成立普查工作小組,負責本鄉鎮(街道)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資料搜集、填報與初審,按照統一要求和格式上報普查資料,撰寫《調查》初稿等。
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聯等單位為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提供普查所需的相關資料,做好普查相關工作。
各級普查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要以對黨和政府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曆史負責的高度責任感開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觀全麵、認真審核,不少報、不虛報、不假報;在《調查》編纂中做到嚴謹規範,實事求是,嚴格把關。
各級各部門應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宣傳欄、廣告牌、宣傳畫冊以及微信、微博等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普查工作,爭取社會各界的關注、支持與參與。
各縣(市、區)應根據實際製定本地普查工作實施方案,並報市普查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