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管理全市由政府擔保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業務。
配合國庫科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係,協助進行預算控製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帳及分類管理係統;從事撥款方式改革後財政資金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管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收付係統內部的監督檢查、係統維護;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審核及預(結)算、決算審查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審查和財務效益評估。
貫徹執行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的政策和規定;承擔擬定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製度、辦法和財務總監工作人員守則等工作,並組織實施;承擔確定需要委派財務總監的單位相關工作;承擔財務總監的招聘、培訓考核相關工作。
受局委托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票據印製企業的資格審查、資格證書發放工作;負責票據樣式的製定、監製、發放、撤銷和稽查工作;辦理使用票據單位的注冊登記。
承擔全市財政運行監控平台建設管理工作,參與製定業務範圍和監控規則,收集分析相關資料,提出信息預警。
負責我局後勤服務工作,如會議會務、培訓、安全、衛生、車輛及日常水電管理、接待等工作。
承擔政府債務統計分析、風險監測評估,政府債券項目合規性評估評價等工作;承擔國有金融資本運營監測評估工作;承擔政府與社會資金合作項目評估工作。
負責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經費、機關科室經費、市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按市本級財政周轉金管理製度規定的本所職責對周轉金進行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編製報表,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會計製度;負責本級及全市財政周轉金決(結)算的彙總及數據分析,協同法規科負責全局財政周轉金訴訟的有關工作,負責周轉金財產管理及轉讓等;負責本所投放借款的資金占用費計算、借款本息對賬、催收;負責投資公司的會計核算、財產管理及其他經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