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差旅費標準應適時調整的規定,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提高差旅費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參照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有關規定,並綜合考慮近兩年市場物價水平及全省各地區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等因素,我局草擬了《關於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有關標準的通知》、《關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16年6月7日,請將意見反饋到我局電子郵箱(不接受紙質意見)。聯係方式:XZZFK2010@163.com。
附件1:《關於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有關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征求意見稿)
梅州市財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