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0年第三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獎勵部分)的通知》(粵財農〔2020〕53號)及市扶貧工作局《關於分配2020年第三批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獎勵部分)的函》(梅市扶函〔2020〕17號),現將2020年第三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獎勵部分)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此項資金列2020年度“1100231貧困地區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應嚴格按照項目承擔單位和建設內容項目執行,具體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有關規定使用。
二、各縣(市、區)應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切實加快預算執行,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三、請各縣(市、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科學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預算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梅州市2020年第三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獎勵部分)安排表.xls
梅州市財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