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區)財政局:
按照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的通知》(粵財農〔2019〕204號)的要求,現將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提前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此項資金列入2020年“1100231貧困地區轉移支付收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請列入2020年支出,待年度預算年度開始後撥付使用。在年度執行中,將按照資金分配辦法據實清算和調整,多退少補。
二、請盡快將本次提前下達資金分配至有關部門。有關縣(區)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
三、此項資金請嚴格按照《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有關規定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保證資金使用規範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本次提前下達的資金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和實際用途列支。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四、請各地加強財政資金的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資金發揮績效。
附件:《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的通知》(粵財農〔2019〕204號.PDF
梅州市財政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