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財金穩函〔2025〕17號
梅州市梅江區旺朋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變更高管的申請書》收悉。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金規〔2024〕26號)、《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粵金〔2009〕10號)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複如下:
同意陳展欣擔任梅州市梅江區旺朋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免去陳煥均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務。
請你公司根據上述批複事項修訂公司章程相關條款,及時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商事登記變更手續。
特此批複。
梅州市財政局
2025年7月28日
抄送:廣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