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金〔2020〕48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31 號,以下簡稱《指引》)和《中國銀保監會等七部門關於做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39 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規定,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實施名單製管理。經征詢各地、有關單位意見並審核確認,現將廣東省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第一批)名單(見附件 1)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有關單位根據《指引》、《通知》、《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金〔2020〕8 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 加大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支持的意見》(粵財金〔2020〕22 號)等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管理,引導其支小支農,服務小微企業。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情況發生變化的,要及時按規定向省財政廳反映。
二、為做好向財政部、銀保監會備案工作,請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和有關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填報《廣東省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情況表》 (見附件 2),並加具單位公章後於 2020年9月18日前報送省財政廳(金融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czt_jrc@gd.gov.cn。
附件:
1. 廣東省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第一批)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