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財政局 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 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的通知
來源:財政部   時間:2025-03-04 11:41:59   瀏覽:-
字號:

  財稅〔2025〕7號

中央宣傳部,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應當將本地區製定的減征政策文件抄送財政部、中央宣傳部。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圍繞推進文化強國建設統籌安排資金,根據宣傳思想文化事業需要予以支持,確保相關工作和重大項目順利進行。

  三、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規定應予減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可抵減繳費人以後應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