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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公路事務中心 部門文件 關於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幹意見
關於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幹意見
來源:本站   時間:2011-08-03 11:05:1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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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十屆四次全會和市委五屆五次全會精神,抓住當前中央和省加大交通基礎設施投入的有利機遇,全麵加快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加快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幹意見》(粵府〔2008〕37號)、《印發加快推進省重點項目建設試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09〕21號)和《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獎懲激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粵交規〔2008〕1172號)及《關於印發貫徹省政府辦公廳21號文進一步加快省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粵交基〔2009〕438號)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搶抓機遇,充分認識加快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正視當前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雖然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得到長足發展,但連接周邊地區的交通狀況相對落後。一是現有高速公路和鐵路規模小、密度稀,缺少出省、出港的大動脈、大通道,難於適應以新一輪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大發展的要求;二是鐵路、航道、機場、碼頭建設相對滯後,沒有形成綜合交通運輸的整體效應;三是在實施交通建設過程中,重大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周期長,用地報批和征地拆遷難度大,一般項目建設的地方配套資金缺口大。

(二)抓住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新一輪的重要發展機遇。當前,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中央和省先後出台了4萬億元和2.37萬億元的拉動內需的投資計劃,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是中央和省的投資重點之一,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麵臨新的發展機遇。到2011年,我市將啟動投資256億元,加大公路、水路、機場、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構築粵閩贛交通樞紐。即加快4條共195.82公裏的高速公路建設:在建的西環高速公路三期2010年建成通車、2009年下半年動工建設梅大高速公路、2011年前動工建設汕湛高速公路梅州段和濟廣高速公路平遠至興寧段、力爭2010年動工建設梅大高速公路東延線、爭取將大潮高速公路列入省網規劃;今明兩年完成國道205線、206線等共176公裏的國省道幹線公路改造;完成400公裏縣道砂土路和重點縣道改造;每年新建100—200公裏通老(山)區自然村公路、800公裏鄉村公路硬底化改造工程及新建縣鄉公路一批;加快鷹梅、浦梅鐵路前期工作,爭取與江西、福建同步建設;確保2009年完成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啟動韓江航道整治工程;力爭2009年完成梅縣機場改造的立項工作,2011年前動工改造。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製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搶抓機遇,克難攻堅,積極主動爭取重大項目,全力以赴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為“推動綠色崛起、實現科學發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梅州市交通建設領導小組要負責全市公路、鐵路、機場和水路重點項目建設的指揮協調工作,定期研究解決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領導小組在市交通局設立督導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牽頭,負責對重點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督導。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的指揮協調工作,主要領導要對重點、難點問題親自過問和督辦解決。

(四)建立重點項目“並聯”審批製度,實行部門負責製。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梅州航道局、梅州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等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政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配合做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對已納入國家和省規劃的項目,在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前提下,屬市級審批權限的項目各審批事項不互為前置條件。各級各部門要主動服務,簡化程序,加快辦理,按照“同步審查,限時辦結”的要求,建立審批時限短、效率高的重點項目“並聯”審批製度。各有關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對逾期不能完成的事項,要主動向市督導組作書麵說明,並抄送市政府辦公室,由市督導組負責組織協調落實。

(五)突出重點,主動出擊,加大項目儲備。各級各部門對擬建設的重點項目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積極向上級交通部門彙報溝通,及時掌握信息,爭取多立項,多落實資金。

(六)加強跟蹤,加快推進。屬須報省(或國家)審批的事項,按對口原則由各相關部門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溝通,安排專人及時跟蹤審批情況,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三、破難攻堅,加快項目征地拆遷和開工建設進度

(七)依法加快辦理用地手續。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做好用地預審、規劃調整及用地材料的上報審批工作,嚴格按照省製定的留用地管理辦法落實被征地單位的留用地,足額支付補償款,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需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協助各縣(市、區)政府盡快製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具體操作辦法,確保項目用地報批條件完善。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具體實施意見出台前,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項目業主單位作出規範、明確的書麵承諾(具體格式按省要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項目審批需要出具審核意見書。

(八)依法加快征地拆遷。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要積極負起責任,發揮主導作用,牽頭負責組織征地拆遷的實施和建設過程中涉及地方關係的協調作用。一要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基本農田補劃調整、宅基地調整及規劃調整、征地聽證、用地資料上報等有關工作,按要求限期完成征地拆遷任務,提交建設用地;二要在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解決土地權屬爭議、留用地規劃安排、“釘子戶”房屋拆遷問題;三要加強宣傳發動,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依法製止搶種搶建行為。凡批準的項目設計圖紙確定用地範圍內的搶種搶建行為不得進行補償。

(九)加快具備條件的項目開工建設。按粵府〔2008〕37號和粵府辦〔2009〕21號文件精神,對項目用地預審已批複、各項基建程序基本完善、征地拆遷合同或協議已簽訂並補償到位、群眾基本無意見、土地已基本交付可供使用的項目,可組織控製性工程先行用地材料的報批,在國土資源部門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項目總體用地材料的報批,為全麵開工創造條件,加快推進控製性工程開工建設。各級各部門要創新思路,知難而進,集中解決影響項目開工的用地“瓶頸”問題,促進交通項目早啟動、早開工、快推進。

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危橋和縣道砂土路改造

(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2009—2010年期間,由市政府通過融資對全市地養公路建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市級補助標準如下:

1.危橋改造工程每平方米補助資金300元,危橋加固工程按工程總預算的10%補助,具體按《關於印發梅州市公路橋梁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09〕41號)執行。

2.縣道砂土路和重點縣道三級路以上改造工程每公裏補助10萬元(具體操作辦法另行發文)。

五、加強項目督查管理,打造交通精品工程和陽光工程

(十一)加強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分解任務,按照完工時間倒排時間表,認真做好前期工作、施工準備、征地拆遷、招投標等工作,一環緊扣一環,排出具體節點時間表,並將責任落實到人。要進一步強化計劃的嚴肅性,以旬保月,以月保年,確保節點目標按期完成。市、縣(市、區)交通建設領導小組要建立和完善項目督查製度,確保建設項目按計劃完成。

(十二)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管理。建設項目應按技術標準、施工規範(規程)、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同時要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正確處理好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生產的關係,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十三)加強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工程建設應嚴格執行招投標製度,從源頭上防止工程建設中的腐敗現象。

(十四)防止拖欠工程款。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製建設標準、規模和成本,切實加大資金籌措力度,防止出現拖欠工程款現象。

六、獎罰分明,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五)建立科學、公平的獎懲製度。參照粵交規〔2008〕1172號文以及有關規定,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定,將考核評定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施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