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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公路事務中心 部門文件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的管理辦法》解讀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的管理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0-10-20 15:49:5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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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現將《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管理辦法》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2010年3月起,交通運輸部在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開展平安工地建設活動。活動開展10年來,平安工地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交通行業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載體和主要抓手,是平安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引導和激勵從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交通運輸部於2018年4月頒布了《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部管理辦法》),並配套出台了適用於高速公路和大型水運工程的《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指導性標準》,進一步強化平安工地建設管理。《部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六條要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需要組織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監督管理製度和考核評價標準。

結合《部管理辦法》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提出的新要求,對平安工地賦予的新內涵,有必要認真梳理、總結分析我省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既有經驗與存在的不足,製定管理辦法,加強平安工地建設管理的規範性和實效性,提升我省施工安全標準化建設管理水平。

二、《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管理辦法》的適用項目範圍包括廣東省範圍內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基礎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包括農村公路)。考慮農村公路建設的規模小、工期短、風險低等實際情況,《管理辦法》暫不將農村公路列入平安工地的建設和考評範圍。

此外,結合工程施工現場實際,緊盯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關鍵主體,《管理辦法》主要針對從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活動的從業單位,不將勘察、設計、檢測等其他從業單位列入建設管理和考評範圍。

三、平安工地從哪些方麵進行建設?

《管理辦法》第二章對“平安工地”建設內容進行了規定,明確從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管理等六方麵進行平安工地建設。

四、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和考核評價如何分工?

(一)對於項目參建各方的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職責分工,《管理辦法》明確了施工單位是平安工地建設的主體;監理單位應當將平安工地建設作為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建設單位是施工、監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的主體,並對項目平安工地建設負總責。

(二)對於平安工地建設監督管理的分工,《管理辦法》明確由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全省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管轄範圍內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麵,結合我省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的實際,考慮省航道事務中心、省交通集團等省屬單位投資建設的項目大部分存在跨地市的情況,在落實屬地交通主管部門監管要求的同時,明確考核評價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避免出現項目總體考核評價責任主體不明確,確保考核評價工作能順利推進。其他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平安工地建設監管和考核評價工作,則交由屬地交通主管部門負責。

五、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如何進行考核?

附件《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的標準》對考核評價適用範圍、評價程序、評價方法、評價結果進行了說明。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體係,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強製性標準為編製依據,以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責任、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係作為重點內容,主要包括項目開工前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審核,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和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評價。

六、《管理辦法》製訂的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標準較交通運輸部的考核評價標準有何變化?

《管理辦法》製訂的考核評價標準對交通運輸部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指標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將近年來我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施工標準化取得的成果、經驗融入《管理辦法》,使其更具廣東特色,更具指導性和操作性,同時也增強了我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指南中一些涉及本質安全和整治“常見病”的標準、規定、要求的強製性。

在參照高速公路和大型水運工程基礎上,依照我省普通公路及中小型水運建設工程實際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新增了普通公路及中小型水運建設工程的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考核評價標準,解決了該類工程項目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和考核評價無標準可依的問題。同時,將普通公路及中小型水運工程的考核評價標準與高速公路和大型公路水運工程區分開來,更有針對性,更易實施落地,為普通公路及中小型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管理抓手和技術遵循。

七、樹立平安工地建設年度典型有何目的?

《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平安工地建設成效顯著的項目樹為典型,及時推廣經驗、加大宣傳力度,通過信用加分等方式予以鼓勵”,《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我省樹立平安工地建設典型的規定,是落實交通運輸部規定的客觀要求。

為此,《管理辦法》明確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將平安工地建設成效顯著的建設項目、施工合同段、監理合同段樹為年度典型項目和典型合同段;省交通運輸廳結合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監管情況,按年度擇優樹立省級“平安工地”典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