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關於印發《梅州高新區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梅州高新區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戰略性支柱產業發展規劃,提升園區產業政策協同水平和綜合競爭力,集中資源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端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推動產業向中高端邁進,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梅州高新區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實施辦法》(梅高管〔2022〕1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製定依據
1.國家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商務部、衛健委、應急管理部、醫保局、藥品監督管理局、中醫藥管理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醫藥工業發展規劃》。
2.亚搏app下载安装 出台的《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
三、主要內容
(一)享受政策的前提條件。1.在梅州高新區內從事生物醫藥相關領域研發、生產等生產經營活動,具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園區決定的其他支持對象;2.企業應主要從事生物技術、生物製藥、現代中藥、化學藥、醫療器械、生物醫學工程等生物醫藥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
(二)涉及的主要扶持措施。《實施辦法》圍繞生物醫藥產業重點領域,以技術創新為引領,實現生物醫藥領域關鍵技術、重大產品的創新突破,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鼓勵新上項目,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支持創新研發。對獲得新藥證書、新啟動臨床I、II、III期研究的新藥項目、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在本市自主實施產業化的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以及通過國際權威認證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分別給予獎勵,最高獎勵可達500萬元。
2.鼓勵成果轉化。對於率先在全國前三名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化學藥製劑品種,每品種給予2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其他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每品種給予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3.支持新上項目。對新建立的生物醫藥項目,按項目投資協議、備案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竣工投產,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超過5000萬元的,經認定,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2000萬元。
(三)其他部分。明確《實施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省市其他扶持規定的(含上級部門要求園區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給予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明確《實施辦法》獎補資金由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兌現。明確《實施辦法》由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明確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實施辦法》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規定執行。《實施辦法》有效期屆滿或者相關法律依據發生變化,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