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州高新區“青藍計劃”創業項目
申報指南
一、發布依據
《梅州高新區關於加快集聚產業領軍人才的實施意見》
《梅州高新區關於加強院校創新人才資源合作與開發的製度》
二、適用範圍
2020年,“青藍計劃”重點扶持在梅州高新區創新創業和就業的省內各院校(創業大學生、優秀準畢業生和青年教師)和港澳台青年及海歸人才,同時麵向全國、全球開放實施,每年扶持不超過100個創業項目。
三、申報條件
學生創業項目是指由學生獨自創辦或學生團隊合作創辦,項目主要創辦人以及創業團隊成員中三分之二是國內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讀或畢業未超過5年的中職(中技)生、大專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青年教師創業項目主要扶持年齡在45周歲以下(可視實際情況放寬到50周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待轉化科技成果的青年教師。
獲得扶持的項目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符合梅州高新區產業導向,產業化方向明朗,具有較好成長性;
(二)已在梅州高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在通過評審後三個月內在梅州高新區完成注冊手續的首個企業;
(三)項目主要創辦人應持有本企業20%以上股份,並且是本企業負責主要的技術研發或經營管理的專職人員。
四、相關支持
經評審後,獲得立項的創業項目可獲得以下扶持:
(一)項目資助。按照項目評審情況獲得5萬-20萬的項目無償資助。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勝獎,分別給予20萬、15萬、10萬、5萬四個等次資助。
(二)場地提供。參照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相關場地租金政策執行。
(三)會展補貼。創業企業參加園區管委會(或經園區管委會批準)舉辦或組織參加的各類國內外會展,按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對單家企業每年最多補貼3萬元,可連續補貼兩年。
(四)免費人才招聘。創業企業3年內可免費參加園區人社部門組織的大型人才招聘會,免費在園區人才招聘平台上發布招聘信息。
五、申報材料
(一)《2020年梅州高新區“青藍計劃”創業項目申報書》
(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1. 項目創業計劃書:內容不限於項目及團隊成員基本情況、商業模式、可行性分析、已實現或預期經濟及社會效益等。
2.創業團隊成員(含主要創辦人及其他成員)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護照、戶籍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
(2)最高學曆學位證明(海外學位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明;
(3)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合作基礎證明材料(包括已注冊或擬注冊企業股份占比情況,可通過紅盾網或天眼查截圖蓋章證明。);
(4)院校開具的創業團隊成員在讀證明、教師在職證明(可提供學生證、教師證複印件加蓋所在學院或孵化器、創客空間公章)。
3.創業企業相關材料(已注冊企業的項目須提交):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企業業績證明材料(可提供企業近年財務報表);
4.創業項目相關情況:申報書中列舉的項目獲獎證書、已獲知識產權證書、行業與市場影響力和其他能證明創業項目水平、能力的材料。
5.梅州高新區“青藍計劃”創業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及服務年限承諾書。
6.梅州高新區“青藍計劃”創業項目創辦企業承諾書(未注冊企業的項目須提交)。
7.組織申報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申報流程
(一)申報。由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要求開展內部審核後進行申報。
(二)資格初審。委托第三方承辦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重點審查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對不符合條件的,不列入評審名單。
(三)評審。園區科技和經濟發展局組織符合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確定擬入選名單。
(四)審定。園區科技和經濟發展局將擬入選名單按照有關程序組織審定。
(五)公示。向社會公示擬入選名單,公示期7天。
(六)撥付。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規定撥付資金。
七、申報時間
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
八、谘詢電話
0753-2486069
九、有關說明
(一)獲得本指南扶持的項目,項目主要創辦人須承諾自獲得扶持年度起,所創辦的企業5年內不遷出本區。如違反本條規定的,按比例收回有關扶持資金。
(二)申報人需如實、完整填寫、報送申報材料,如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報資格;如已入選獲得專項資助的,取消入選資格、停止資助,追回資助資金,追究相關責任人或單位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或單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