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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蕉華工業園區 優惠政策 關於印發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操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操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6-03-14 16:49:1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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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

子女入學操作方案(試行)

為解決我市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董事會成員和法定代表人、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子女就學的問題,按照《關於做好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093號)、《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和支持我市骨幹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實施意見(梅市發20137號)、《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改善和優化我市產業發展環境的意見》(梅市發〔2013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操作方案。

一、適用範圍及適用對象

本方案的適用範圍為我市市級企業。

適用對象為:1.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2.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董事會成員和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和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子女。

適用的入學年級為小學一年級。

二、身份核實

申報人員身份核實遵循“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

(一)我市市級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相關規定負責核實;

(二)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負責核實;

(三)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董事會成員和法定代表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負責核實。

(四)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由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負責核實。

三、入學原則

(一)我市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無論其國籍、戶籍、來梅時間長短,其子女可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就近免試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享受免費義務教育政策

(二)在市轄工業園區投資的企業董事會成員和法定代表人、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的子女,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學校就讀。

(三)各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負責具體落實解決我市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事宜。

四、申報程序

(一)本市企業(不含市轄工業園區內的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由其父母向所在企業提出申請,經所在企業公示後於每年510前自行向擬就讀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提交申請入學的相關材料並由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二)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董事會成員和法定代表人、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中高層管理人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由其父母或者所在企業,於每年4月向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提交入學的相關證件、證明資料,經公示後於510日前由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請入學的相關材料,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交擬就讀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申報材料

(一)身份核實認定部門審核蓋章的企業高層次人才材料或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任命文件中級以上職稱證書(查驗原件交一份複印件)

(二)市轄工業園管理委員會的公示材料

(三)企業(不含市轄工業園區內的企業)的公示材料。

(四)申請人所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查驗原件交一份複印件)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

(五)申請人及其子女的戶口本查驗原件交一份複印件

(六)申請人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查驗原件交一份複印件

(七)申請人在梅居住證明材料查驗原件交一份複印件

(八)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附件1

六、其他規定

(一)各有關部門應對提交入學的相關證件、證明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屬於企業弄虛作假的,取消企業當年及下一年的申報資格。

(三)縣(市、區)級及以下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3年。

(五)本方案為具體操作方案,如與我市此前出台的文件規定有衝突,以出台文件為準。


附件1

梅州市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及聯係電話


申請人

姓名


申請

就讀學校

1.

申請人

與學生的關係


2.

申請人所在企業和職務


所屬類別

□非市轄工業園區內的市級企業高層次人才

□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高層次人才

□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董事會成員或法定代表人

□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

□市轄工業園區內企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

申請人工作單位地址及聯係電話



本申請表所列各項屬實,家長確認並申請入學。

申請人簽名:

年月日

梅州市工商

局意見

(蓋章)

年月日

市轄

工業

園區

管委

意見

(蓋章)

年月日

(蓋章)

年月日

梅州市教育局意見

(蓋章)

年月日

(市、

區)

(蓋章)

年月日

備注:1.在“所屬類別”相應的□中打“√”

2.申請人根據身份到需要進行認定的相關部門蓋章,申請表一式五份,梅州市工商局、市轄工業園區管委會、梅州市人社局、梅州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各存一份。

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操作方案(試行).docx

關於印發梅州市企業高層次人才等人員子女入學操作方案(試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