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單位,市、縣駐區有關單位:
現將《梅州市蕉華管理區辦事處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人事教育部反映。
二○○九年四月一日
梅州市蕉華管理區辦事處
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辦事處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積極性,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區實際,製訂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推動經濟生產發展。
1.招商引資工作。按照《印發廣東梅州蕉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實行招商引資責任製的辦法的通知》(蕉華區字〔2009〕3號)執行。本項由區招商引資辦公室負責認定。
2.重點項目建設。根據區黨委、管委對重點項目的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各項工作。本項由重點項目分管領導負責認定。
(二)促進社會事業進步。
3.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雙查率”達到95%以上、節育率達到96%以上、政策生育率達到95%以上,且接受省、市、縣檢查達標,該項考核為達標。本項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考核。
4.用地管理工作。全年發生違法占用耕地建房1宗或搭建豬(雞)舍2宗(含2宗)以上的,該項考核不達標。本項由梅州市國土資源局蕉華分局負責認定。
5.森林防火工作。全年發生森林火災(過火麵積在15畝以上)的年度考核為不達標;各辦事處全年發生火警超過2宗(含2宗)的,年度考核為不達標。本項由區林業辦公室負責認定。
6.森林管護工作。因情況掌握不明並未及時彙報,發生群眾性毀林2宗或以上的,該項考核為不達標。本項由區林業辦公室負責認定。
7.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辦事處管轄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當年發生1宗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的,年度考核為不達標。發生山體滑坡或其它自然災害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年度考核為不達標。本項由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認定。
8.蓄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三防工作責任製不落實,山塘、水庫管護責任不到位,不按防限水位運行,年內發生蓄水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為不達標。本項由區農村發展管理部負責認定。
9.征兵工作。完成蕉華管理區當年度下達的征兵任務的為達標。本項由區武裝部負責認定。
10.殯葬改革工作。遺體火化率必須達到100%。三道兩區及第一重山嚴禁修建墳地,凡發生一宗,當年考核為不達標。本項由區民政辦公室負責認定。
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8%以上為達標。本項由蕉華醫院負責認定。
(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信訪維穩工作。按照《中共梅州市蕉華管理區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訪維穩工作的若幹意見(試行)》(蕉華委字〔2009〕9號)執行。本項由區信訪辦公室負責認定。
1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被區綜治部門檢查考核 “一票否決”或當年被黃牌警告的,本年度為不達標。本項由區綜治委負責考核。
(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4.班子建設工作。年終由機關、辦事處幹部職工和群眾代表等對辦事處黨政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滿意率達85%以上,或滿意率、基本滿意率在95%以上的為合格。本項由區人事教育部負責考核。
15.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班子成員無違法違紀行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考核達“好”以上的為合格。本項由區人事教育部負責考核。
16.黨建工作。做好新黨員發展、黨費繳交、黨報黨刊征訂等工作。本項由區人事教育部會同區辦公室負責考核。
17.為民辦實事。各辦事處全年為民辦實事不少於3宗,包括爭取資金搞好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本項由區辦公室會同財政局負責考核。
18.其它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區黨委、管委交辦的其它工作。本項由區辦公室負責考核。
二、考核方式
19.實行季度通報製度(見附件2)。各辦事處要於次季度(4月、7月、10月、1月)3日前將前一季度自查情況(見附件1)報區人事教育部。經考核責任單位認定、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核、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後,在管理區內部刊物通報。
20.實行年終總考核。考核分為達標(合格)和不達標(不合格)兩類。區考核責任單位應於次年的
2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黨委書記、主任劉作昆同誌擔任,副組長由區副主任張軍同誌和區紀委書記劉銳清同誌擔任,成員由區辦公室、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蕉華分局、人事教育部、農村發展管理部、林業辦公室、規劃建設辦公室、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信訪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獎懲辦法
22.考核項目全部達標的,一次性撥給全部預留工作經費10000元,並給予通報表揚。
23.年終績效考核不達標的,則從預留工作經費中,每不達標一項,扣除1000元,直至扣完為止,並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24.對招商引資和信訪維穩工作的考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考核監督
25.成立監督小組。為確保考核公平公正,考核接受社會監督。區黨委設立投訴舉報電話(7667303),由區人事教育部牽頭,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等部門成立監督小組,對考核中弄虛作假的,或把關不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五、附則
26.本考核辦法由區黨委、管委負責解釋。
27.本考核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