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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20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來源:本網(梅州市人民政府網)   時間:2020-05-06 16:25:1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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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扶貧局、統計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建立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製度的通知》(粵府辦〔2013〕17號)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 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20〕18號)、以及《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20年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20〕95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從 2020年1月1日起,實施《2020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

  二、各縣(市、區)要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盡快完成當地的提標工作,並將落實提高城鄉低保及低保補差水平、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進展情況報市民政局備案。

  三、各縣(市、區)按執行新標準當月的低保、特困人員名冊補發今年未達標月份的差額,其中,2020年新納入的低保、特困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

  四、各縣(市、區)要加強民政與扶貧開發部門的有效銜接。嚴格落實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政策,全麵推進信息化核對和管理,準確認定對象,將符合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申請家庭成員納入保障範圍。健全主動發現和動態管理機製,主動協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出救助申請,落實在保對象分類管理、定期通過廣東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係統自動複核,對不再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規定退保。

  本通知從2020年1月1日實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2020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梅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2020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縣(市、區)

城鄉低保標準

(元/人月)

城鄉低保補差水平

(元/人月)

城鎮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

(元/人月)

農村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

(元/人月)

城鎮

農村

城鎮

農村

梅江區

772

772

610

390

1240

1240

梅縣區

772

532

609

302

1236

852

興寧市

772

532

609

285

1236

860

平遠縣

772

532

609

276

1236

887

蕉嶺縣

772

532

609

290

1236

852

大埔縣

772

532

609

276

1236

852

豐順縣

772

532

609

276

1236

900

五華縣

772

532

609

276

1236

880


備注:城鄉低保補差水平是指各縣(市、區)當月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含分類施保)金額除以當月城鄉低保對象人數得出的月人均補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