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收到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第二十七批轉辦件共計1件(來信件),其中,標“*”問題1件。
我區黨委高度重視,及時組織查處。截至7月6日,轉辦的1件舉報材料均已辦理(已辦結1件)。其中,確認屬實的0件,基本屬實0件,部分屬實1件,不屬實0件。對於屬實、基本屬實和部分屬實的問題,分別對責任企業及責任人員采取了處理處罰措施。對責任企業及企業責任人員采取了責令立即改正(0件)、限期整改(改正)(0件),立案處罰(0件)、治安處罰(0件或人),限製生產、停產整改(整治)(0家);查封扣押、登記保存等(0家),停業、關停、取締、拆除(0家),立案偵查(0件),刑事強製措施(0人)、其中刑事拘留(0人)、逮捕(0人)、取保候審(0人)、監視居住(0人)。對公職責任人員責任追究(0人),具體情況見附表。
我區針對舉報內容一一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1)對於“增加掛渡鋅自動生產線”情況屬實,對於“增加五金電鍍自動生產線、滾渡電鍍自動生產線”不屬實。被舉報單位“梅州市好利時實業有限公司”,主要生產皮具五金製品。已取得項目環境影響批複(梅市環建函[2006]209號)及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意見(梅市環審〔2008〕163號),生產規模為年產70萬件套。因2015年原電鍍車間意外著火燒毀,不再作為電鍍車間使用。該企業於2016年在原電鍍車間以東新建的鋼結構車間作為電鍍車間,按照清潔生產審核的要求,在沒有改變電鍍工藝、產能和廢水排放量情況下,經報告環保部門安裝了三條掛鍍生產線(一條手動、一條半自動、一條自動),現工藝中鍍種主要是銅、鎳、鋅及少量的金、銀,不再生產鍍錫產品。按該企業提供的“好利時2018年4-6月完成五金、皮帶統計”表顯示,實際生產量未超批複的生產規模(70萬件套/年)。
(2)對於“分租給其他小廠使用”不屬實。現場核查,該企業無廠中廠現象。
(3)對於“汙水未經處理,通過暗管偷排到河湧”不屬實。該企業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作,廢水排放通過流量槽後經市政排汙管渠排入汙水處理廠處理。第三方檢測機構“深圳市帕斯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17年12月07日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該企業廢水達標排放。我園區也積極配合梅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到該企業排汙口及周邊水渠進行取樣檢測,未發現水質異常。我區工作人員到該企業周邊巡查,未發現有偷排現象。另我園區於2018年5月建設該企業排汙專管,直通蕉華汙水處理廠(以監控該企業廢水排放量及達標排放情況),現該專管已接到企業圍牆內側(有可能此專管被誤認為是廢水偷排管)。
特此報告。
廣東梅州蕉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