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問題綜合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安全問題,嚴厲打擊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等領域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確保農村食品安全,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相關違法線索:
一、征集時限
自公告發布時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線索征集事項
(一)無證無照或超範圍生產經營: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備案)、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擅自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範圍生產或銷售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三無”食品或過期食品:生產經營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標識的食品;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
(三)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在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或超範圍/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
(四)以次充好或標簽標識不規範食品: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銷售的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五)來源不明食品:未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無法提供食品進貨憑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食品。
(六)非法經營肉製品: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七)冒名生產或“山寨”食品:發現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產許可(登記)證號等生產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稱、包裝、裝潢,誤導消費者購買。
(八)虛假宣傳食品:對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進行虛假或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九)線上銷售違法行為:電商平台、個人直播賬號違規經營食品,未嚴格審查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資質,未對線上銷售行為進行有效監管,未及時處置不合規銷售行為。
三、線索征集說明
(一)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線索征集,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對舉報人的信息保密,切實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對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舉報人應盡量提供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包括名稱、地址、負責人等)、違法事實描述及相關證據材料(如照片、視頻、票據等),以便執法人員迅速、準確地開展調查核實工作,並保證提供的內容真實客觀,嚴禁惡意舉報、誣陷他人,對於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舉報方式
電話舉報: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
網絡平台:登錄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或小程序提交線索。
信件舉報:郵寄至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南82號,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關係民生,我們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食品安全監督,踴躍舉報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線索,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農村食品消費環境。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