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季度組織對全市範圍內生產經營的33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蔬菜、酒類、糕點、食用農產品等共123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200批次,不合格樣品38批次,合格率為96.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現將抽檢結果公布如下:
一、總體情況:
糧食加工品37批次,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111批次,不合格4批次;飲料23批次,不合格4批次;罐頭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製品25批次,不合格5批次;茶葉及相關製品11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類71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製品2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製品31批次,不合格3批次;澱粉及澱粉製品15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19批次,不合格4批次;豆製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256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產品6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鹽7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33批次,肉製品20批次,乳製品39批次,方便食品29批次,餅幹19批次,冷凍飲品14批次,速凍食品38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8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25批次,蛋製品6批次,食糖12批次,水產製品5批次,蜂產品1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7批次,嬰幼兒配方食品9批次,餐飲食品11批次,食品添加劑12批次,畜禽肉及副產品66批次,鮮蛋25批次,豆類1批次,生幹堅果與籽類食品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糧食加工品不合格2批次:
1、興寧市百盒鮮生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的綠糧寶古邑客米(生產企業:梅州市綠糧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1月29日,規格:5kg/包),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宇眾購物中心經營的東北大米(生產企業:齊齊哈爾灃裕米業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2月13日,規格:5千克/袋),標簽不合格。
(二)調味品不合格4批次:
1、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華達紫金辣椒醬,(生產企業:紫金縣華達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2月8日,規格:220克/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原汁原辣,(生產企業:梅州市梅江區珍真辣椒醬加工廠,生產日期:2020年1月1日,規格:400g/瓶),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黃陂鎮善成街人人樂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糯米白醋王(複合調味料),(生產企業:清遠大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7日,規格:600毫升/瓶),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黃陂鎮善成街人人樂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韓式烤肉汁,(生產企業:珠海佳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10月8日,規格:296克/瓶),標簽不合格。
(三)飲料不合格4批次:
1、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椰子汁,(生產企業:廣東甘竹罐頭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7月2日,規格:310毫升/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宇眾購物中心經營的蜂蜜柚子茶,(生產企業:梅縣清涼山蜂蜜茶廠,生產日期:2019年8月1日,規格:300克/瓶),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聚豐超市經營的九九長生包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廣西巴馬壽天下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8月18日,規格:500ml/瓶),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聚豐超市經營的執著椰汁(植物蛋白飲料),(生產企業: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1月7日,規格:245ml/瓶),標簽不合格。
(四)罐頭不合格1批次:
興寧市黃陂鎮益億家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欖角鯪魚罐頭,(生產企業:佛山市順德區海鼎水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4月2日,規格:184克/罐),標簽不合格。
(五)糖果製品不合格5批次:
1、興寧市百盒鮮生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的芒果味雞蛋優酪,(生產企業:潮州市潮安區日新工貿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24日,規格:352克/盒),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百盒鮮生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的黑糖薑糖,(生產企業:梅州市隆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10月24日,規格:308g/瓶),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永和鎮宇騰百貨商店經營的薑韌糖,(生產企業:梅州市梅江區聚香綜合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1月23日,規格:105克/包),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坭陂鎮雅苑好又多食品購物廣場經營的椰絲薑汁軟糖,(生產企業:平遠縣長田金香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1月2日,規格:250g/包),標簽不合格。
5、興寧市路暢百貨商店經營的黑糖薑糖,(生產企業:梅州市沃土迪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1月11日,規格:400克/瓶),標簽不合格。
(六)茶葉及相關製品不合格3批次:
1、興寧市福家超市經營的茗亨源綠茶王,(生產企業:揭東區坪上昌達茶廠,生產日期:2019年11月25日,規格:200g/包),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茗亨源精選綠茶,(生產企業:揭東區坪上昌達茶廠,生產日期:2019年11月25日,規格:200g/包),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茗亨源精選綠茶,(生產企業:揭東區坪上昌達茶廠,生產日期:2019年12月29日,規格:150g/包),標簽不合格。
(七)酒類不合格2批次:
1、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涯家娘酒(小曲糯米酒),(生產企業:梅州市金杏酒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1月2日,規格:1.1L/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黃陂鎮益億家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老白幹,(生產企業:佛山市順德區海鼎水產食品有限公司,規格:500mL/瓶),標簽不合格。
(八)蔬菜製品不合格2批次:
1、興寧市樂賣多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貢辣醬(鹽漬菜),(生產企業:禦廚香食品(廣東)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7日,規格:270g/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宇眾購物中心經營的壩頭牌浸薑,(生產企業:平遠縣綠源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2月19日,規格:800g/瓶),標簽不合格。
(九)水果製品不合格3批次:
1、廣東天和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梅州興寧分公司經營的情人梅,(生產企業:揭西縣綠香園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3月8日,規格:500克/瓶),標簽、二氧化硫殘留量(以SO^(2^)計)不合格。
2、興寧市泰然超市官汕路店經營的山楂球(產品類型:果糕類),生產企業:海城市廣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8月14日,規格:128克/瓶,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坭陂鎮雅苑好又多食品購物廣場經營的激情山楂,(生產企業:廣東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11日,規格:240克/瓶),標簽不合格。
(十)澱粉及澱粉製品不合格2批次:
1、廣東天和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梅州興寧分公司經營的番薯粉(澱粉類),(生產企業:漳州市勇鑫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日期:2019年10月25日,規格:88克/包),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盈家百貨超市經營的番薯粉(澱粉類),(生產企業:廣西田林榮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8月1日,規格:160g/包),標簽不合格。
(十一)糕點不合格4批次:
1、興寧市宇眾購物中心經營的綠豆餅,(生產企業:揭陽市桂瑞隆食品廠,生產日期:2020年3月6日,規格:160克/盒),標簽不合格。
2、廣東天和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梅州興寧分公司經營的遮浪特產瑪仔,(生產企業:汕尾市多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7日,規格:400克/包),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金譽麵包店經營的陳皮綠豆潮餅,(生產企業:廣東佳彙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3月24日,規格:160g/包),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金譽麵包店經營的手工摩奇(芒果味),(生產企業:宣城摩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4月2日,規格:60g/包),標簽不合格。
(十二)豆製品不合格1批次:
興寧市宇眾購物中心經營的豆幹,(生產企業:會昌玉豆豆製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1月19日,規格:150克/袋),標簽不合格。
(十三)蔬菜不合格3批次:
1、興寧市鑫新食品商行經營的芥菜心,經營地址:興寧市曾學路18號電信局大門側,毒死蜱不合格。
2、興寧市坭陂鎮雅苑好又多食品購物廣場經營的薑,經營地址: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坭陂鎮裕興路45號,吡蟲啉不合格。
3、興寧市龍田鎮老佰副食店經營的豆芽,經營地址: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龍田鎮東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
(十四)水產品不合格1批次:
興寧市粵式海鮮水產店經營的鯽魚,經營地址:興寧市城南市場,氧氟沙星不合格。
(十五)食用鹽不合格1批次:
梅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天然湖鹽,(生產企業:內蒙古雅布賴鹽化集團有限公司出品,生產日期:2019年11月10日,規格:250克/包),標簽不合格。
三、檢驗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一)標簽
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需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要求。本次抽檢發現的34批次產品標簽標識不符合GB 7718-2011的要求,主要是不符合GB 7718-2011條款3.9、4.1.5.4的要求,兩個具體條款規定如下:GB 7718-2011 3.9: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麵麵積大於35cm2時(最大表麵麵積計算方法見附錄A),強製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於1.8mm;GB 7718-2011 4.1.5.4 :淨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應符合表3的規定。
標簽標識不符合GB 7718-2011的要求,原因有可能:一是企業未掌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等標準的條款要求;二是配方、配料管理不規範等。因此企業在產品上市前應研究標簽通則條款要求,科學管理配方,生產時準確配料,標簽標識的設計應客觀地反映產品真實屬性,應避免產品名稱未真實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誤導消費者。
(二)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豆芽的生長調節劑,不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進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還能達到改善植物品質之目的。在豆芽生產中,4-氯苯氧乙酸鈉的應用十分廣泛,它可以促進豆芽下胚抽粗大,減少根部萌發,加速細胞分裂。但由於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綠豆芽作為一種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鈉的殘留在人體內的累積所產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視。2011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文明確規定對4-氯苯氧乙酸鈉等33種產品的食品添加劑注銷生產許可申請。此次抽檢的“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說明豆芽生產單位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仍存在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質的行為。
(三)二氧化硫殘留量(以SO^(2^)計)
食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主要是生產過程中使用了焦亞硫酸鈉(鉀)作為漂白劑、防腐劑和抗氧化劑,最終使產品外觀光亮並可延長貨架期。有些企業為了追求其產品具有良好的外觀色澤和延長食品包裝期限,不顧標準限製,超量使用,最終導致成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 g/kg。此次抽檢的“情人梅”中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以SO^(2^)計)的含量為0.69g/kg,蜜餞涼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從而導致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不符合要求。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四)吡蟲啉
吡蟲啉是煙堿類超高效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毒、低殘留,害蟲不易產生抗性,對人、畜、植物和天敵安全等特點,並有觸殺、胃毒和內吸等多重作用。害蟲接觸藥劑後,中樞神經正常傳導受阻,使其麻痹死亡。產品速效性好,藥後1天即有較高的防效,殘留期長達25天左右。藥效和溫度呈正相關,溫度高,殺蟲效果好。長期暴露在含有吡蟲啉的環境中,可能會導致神經毒性、生殖毒性,影響胚胎的生長發育。此次抽檢的農產品“薑”中,“吡蟲啉”殘留超標,與蔬菜生長期間農藥使用劑量未嚴格控製或在停用殺蟲劑後短期內馬上采收上市等原因有關。
(五)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屬於喹諾酮類抗生素,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根據《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氧氟沙星。氧氟沙星超標的食品對攝入量大的人或抵抗力較弱人群的體內微生物群的動態平衡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損害其健康。此次抽檢的“鯽魚”中檢出氧氟沙星的含量為7.29μg/kg,超出標準允許限量0.1μg/kg,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造成不合格原因很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為防治疾病而違禁使用。
(六)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根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毒死蜱在普通白菜、葉菜類蔬菜中為限量使用。毒死蜱對魚類及水生生物毒性較高,在土壤中殘留期較長,具有環境持久性,能通過飲水、食物甚至空氣進入人體內。長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環境中,可能對人體神經、免疫、生殖、內分泌等係統產生毒性和危害,甚至影響胚胎的生長發育。此次抽檢的“芥菜心”中檢出毒死蜱的含量為0.70 mg/kg,超出標準允許限量0.02mg/kg;造成農藥超標的原因很可能是種植戶在蔬菜作物上超量或超範圍使用允許使用的農藥,或使用農藥後不到安全間隔期就采收,從而導致農藥殘留超標現象的發生。
四、不合格食品處理情況: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情況,興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3389315或12315。
興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