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法律依據 |
處罰結果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涉案產品信息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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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名稱 |
商品名 |
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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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梅市)食藥監藥罰〔2018〕2號 |
銷售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澤瀉 |
廣東新順醫藥有限公司 |
羅才雄 |
銷售的澤瀉(批號:160501)經監管部門監督抽檢,檢驗結果含量測定不符合標準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已作出行政處罰。 |
銀行繳納;按期繳納。 |
梅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 |
澤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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