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梅州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藥品安全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五華縣某藥業有限公司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及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2023年10月17日,梅州市市場監管局對五華縣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一批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藥品及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等醫療器械,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上述藥品及醫療器械合法購進票據憑證。經查,當事人從非法渠道購進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藥品,且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4年2月2日,梅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等有關規定,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的藥品及第三類醫療器械、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梅縣區鬆口鎮某藥店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2023年11月8日,梅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梅縣區鬆口鎮某藥店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帶針)等第三類醫療器械。經查,當事人未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4年1月24日,梅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梅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麵、首頁麵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且逾期不改正案
2024年6月20日,梅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檢查發現梅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平台銷售某處方藥時,在銷售主頁麵、首頁麵直接公開展示該處方藥品包裝、標簽。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當事人曾於2023年6月因上述相同違法行為被該局責令限期改正,但當事人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改正。
2024年8月27日,梅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梅縣區某個體中醫診所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配製)銷售外用藥品“自製乳膏”案
2023年11月2日,梅縣區市場監管局對梅縣區某個體中醫診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自製乳膏”及用於生產該“自製乳膏”的“複方醋酸地塞米鬆乳膏”、升華硫、“硫磺粉”等物品。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自製乳膏”的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經抽樣檢驗,上述“自製乳膏”檢測出化學藥品“醋酸地塞米鬆”、“馬來酸氯苯那敏”。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
2024年4月25日,梅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藥品及生產使用的原料等物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五華縣某衛生站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
2024年4月18日,五華縣市場監管局對五華縣某衛生站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一批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血液製品,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藥品的購進單據及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檢驗報告等材料。經查,當事人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2024年7月16日,五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作出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興寧市某衛生院使用過期醫療器械案
2024年1月30日,興寧市市場監管局對興寧市某衛生院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發現一批已超過使用期的“一次性使用手術衣”等醫療器械,且該批過期醫療器械與未過期的醫療器械混放。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
2024年3月25日,興寧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並作出沒收過期醫療器械、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蕉嶺縣某化妝品生產窩點無法提供生產經營主體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及品牌化妝品注冊商標使用授權案
2024年6月3日,蕉嶺縣市場監管局會同蕉嶺縣公安局到蕉嶺縣某工業園廠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部分廠房被用於生產、存儲化妝品,現場清點發現涉及22個品牌的化妝品成品及相關生產、包裝材料,當事人無法提供生產經營主體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及品牌化妝品注冊商標使用授權,經相關品牌方授權代理公司鑒定,上述化妝品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案貨值金額合計1907萬元。
2024年6月4日,蕉嶺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廣東省藥品監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類型及標準的通知》(粵藥監局執法(2022〕94號)的規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
案例八 平遠縣石正鎮某藥店銷售超過有效期限的藥品案
2024年4月24日,平遠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對平遠縣石正鎮某藥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投訴舉報所稱的超過有效期的阿膠外包裝空盒。經查,當事人於2018年10月購進1盒阿膠後拆零銷售,已銷售完畢,其中銷售超過有效期限的阿膠180g。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4年7月16日,平遠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