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市市監行處字﹝2021﹞第057號 | 興寧市福佳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山楂片、黑糖 | 罰款 | | 經查,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6日,當事人從興寧市客尋韻食品店均以8元/瓶的價格分別購進上述同批次“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5瓶、“李客山莊”薑母黑糖3瓶,計進貨款64元;爾後,擺放在其超市貨架上均以10元/瓶的價格進行銷售。在保質期到期日前,已售出上述同批次“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3瓶、“李客山莊”薑母黑糖2瓶,餘下的上述“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2瓶、“李客山莊”薑母黑糖1瓶在超過保質期後仍擺放在其超市貨架上待售。2021年2月16日,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暗訪組的情況反饋,興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的經營現場依法查獲其經營的上述2個品種共3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扣押貨值合計30元,經營貨值30元。至案發時止,上述同批次“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已超過保質期41天,“李客山莊”薑母黑糖已超過保質期46天。在案審理期間,當事人對其經營超過保質期的“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李客山莊”薑母黑糖食品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五)項 | 興寧市福家超市 | 李偉君 | 一、對查獲的超過保質期的“快樂天使”維C山楂含片2瓶(規格:淨含量120克/瓶,生產日期:2020/01/06,保質期:12個月)、“李客山莊”薑母黑糖1瓶(規格:淨含量300克/瓶,生產日期:2020/01/01,保質期:12個月),予以沒收;二、處罰款人民幣8000元,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