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監督,推進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和有效控製“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舉報獎勵範圍
對於舉報“校園餐”違法行為,包括“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以及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
二、舉報途徑和獎勵規定
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廣大群眾可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12315,登錄全國12315平台,或者直接撥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電話(詳見附表)進行舉報。舉報材料應當包括:舉報人基本信息、被舉報人基本信息、反映或提供問題線索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材料等。舉報內容務必真實、客觀、具體。對提供違法線索的公民信息,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對經舉報查證屬實,符合《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國市監稽規〔2021〕4號)規定的,將依法依規予以獎勵。
特此公告。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梅州市校園食品安全整治舉報投訴電話及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