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安部門在開展2018年食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動中,查獲一起非法經營食鹽案件,收繳食鹽21噸。該案件是2017年1月1日《鹽業體製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後,梅江區查獲的第一起非法經營食鹽案。
據悉,專項整治組的執法人員巡查至月梅某水果批發市場時,發現一店鋪內儲存大量食鹽,經檢查,涉案嫌疑人鍾某未能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及食鹽批發許可證。經初步審查,鍾某從湖北購入食鹽30噸,已有9噸被銷往梅縣、興寧、豐順、大埔、蕉嶺等縣市區。
目前,剩餘21噸食鹽已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收繳,並對食鹽進行進一步檢驗。嫌疑人鍾某涉嫌非法經營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相關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食鹽時要到正規超市、商店購買,發現問題食鹽可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