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輪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的通知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2014-09-15 11:17:5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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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2012]7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深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要求,現將《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輪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見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輪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
一、市政府決定取消的審批事項( 28 項)
原實施機關序號
項目名稱

備 注
市對外貿易
經濟合作局
3

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簽發 
4

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投資者名稱、法定地址變更審批 
二、市政府決定轉移的審批事項( 6 項)
原實施機關序號
項目名稱

備 注
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1

簽發出口貨物一般原產地證明書 
三、市政府決定下放實施的事項( 51 項)
原實施機關序號
項目名稱

下放實施機關備 注
市對外貿易
經濟合作局
1

加工貿易業務(合同)審批及其內銷批準證發放縣級人民政府 
四、市政府決定不列為行政審批,按日常業務管理事項( 59 項)
實施機關序號
項目名稱

備 注
市對外貿易
經濟合作局
4

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省外經貿廳托管項目) 
5

境外投資聯合年檢 
6

申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 
7

申報廣東省鼓勵外經貿發展扶持資金 
8

申報進口貼息資金 
9

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10

核發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省外經貿廳托管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