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中央和省屬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印發 <關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意見> 的通知》(粵辦發〔2012〕24號)精神,針對《梅州市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粵審行報〔2015〕3號)查擺的相關問題,為加快推進行政審批事項轉移工作,現通知如下: 關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意見>
加大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力度。逐步將行業管理、社會生活服務管理等職能轉移給有資質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自願承接和競爭擇優等原則,將行規行約製定,行內企業資質認定及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評定,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可行性的前期論證,項目責任監督,行業自律,行檢行評,行業調查、統計、培訓、谘詢、考核、宣傳等職能有序向社會組織轉移。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加快製定政府購買服務標準和規範,建立健全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機製,推動政府由養人辦事向購買服務轉變。加強轉移事項的銜接和事後監管。有轉移事項單位應積極主動與社會組織管理部門協調,盡快培育發展相關社會組織,確保轉移事項“轉得出,接得穩”,同時對轉移事項製定相關監管製度,加強監管。
結合當前社會組織不健全的實際,轉移事項可采取一定時限的過渡期措施。原則上,公布轉移事項時無社會組織承接的,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以2015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限;在2015年1月1日以後公布的,過渡期限為1年。過渡期內,能培育社會組織承接的,完全轉移給社會組織實施;無社會組織承接的,仍由原機關實施。過渡期止,仍無社會組織承接的,由本級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審核小組會同轉移事項單位研究轉移事項的可行性,並按程序提請本級政府決定是否暫緩轉移。
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轉移事項單位在4月30日前將轉移事項實施情況報送市編辦行編科(聯係人:溫宗明,聯係電話:2263223,傳真:2188016,電子郵箱:mzbbxbk709@163.com)。
梅州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