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製改革,完善行政職責體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梅州市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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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
梅州市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
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方案
為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4〕4號)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製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職責體係,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市與縣鎮、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係,明確權力行使依據與主體,界定權力行使邊界,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職能體係,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二、基本原則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加大向市場還權賦能,減少對市場主體資格、企業投資準入的審批,減少對市場規律和生產要素的幹預,加強市場監管,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推進政社分開,減少社會事業領域的政府審批和管製,放寬準入門檻,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社會事務管理和服務中的積極作用。按照“集中登記、分類指導、分業監管”的思路,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動政府部門工作重心向製定標準規則和強化監管轉移。
理順市與縣、鎮的關係。科學界定各層級政府的職責重點,明確市、縣(市、區)、鎮(街)事權、財權和責任範圍,強化市、縣級政府發展經濟,鎮(街)級政府強化社會服務的職能,推進權責統一、財力匹配、責任落實。
理順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責關係。明確各部門的權責範圍和主要職能,整合相同或相近職責,建立健全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製,切實解決職責交叉、推諉扯皮、權責脫節等問題。
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係。厘清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的職責邊界,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推動管辦分離和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事業單位內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製。
三、清理範圍
政府工作部門及相關機構〔第一批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
四、職責分工
成立編製權責清單工作審核小組,由市編辦牽頭,成員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法製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等。清理日常動態調整事項,由相關部門向市編辦申報,市編辦組織成員單位共同審核。
五、時間安排
2014年,市直及各縣(市、區)選擇一批單位先行;2015年,市直及各縣(市、區)其餘政府組成部門;2016年,市直及各縣(市、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017年,其他相關單位。
第一批先行單位的時間安排如下:
部署啟動(2014年9月底前完成)。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市政府有關單位開展轉變政府職能、梳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的通知。
調研學習(2014年10月中旬前完成)。由市編辦領導帶隊,分3批赴韶關、茂名、惠州、汕頭、揭陽等試點市考察學習。
自查清理(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單位圍繞理順“五個關係”,對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9號文、粵辦發〔2014〕4號文、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要求以及“三定”規定主要職責履行情況等,對本單位的行政職權進行全麵梳理,形成行政職權清理和職能轉變自查報告,列出權責清單,按照統一格式文本填報市編辦。
審核研究(2014年11月中旬前完成)。審核小組成員單位對第一批單位提交的行政職權目錄、行政審批流程圖、職權調整意見進行審核論證,提出意見書麵反饋有關單位,對存在分歧的事項進行協調。
公布實施(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後,向社會公布第一批權責清單。
各縣(市、區)參照執行。
六、組織實施
加強領導。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是一項係統工程,涉及麵廣、時間緊迫、工作難度大。編製權責清單工作審核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掛帥,組織專門力量,製訂具體計劃,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紮實推進工作。
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全麵、真實、準確地梳理本單位的所有職權目錄,確保不漏事項,不留死角,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職權構成、依據來源、履職情況等。對瞞報、漏報事項,一律不列入保留的權責清單,不寫入“三定”規定或機構編製方案,不得組織實施。在工作的過程中,要緊緊圍繞職能轉變中亟待破解的瓶頸和難點問題,深入調研,摸清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各級監察、法製等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工作督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