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2014年度梅州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整改情況報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16-12-05 10:56:5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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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9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於2014年度梅州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並作出了審議意見。對審議意見和2014年度梅州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加強整改督查,嚴肅整改問責。同時對審計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完善製度規定。市審計局切實加強跟蹤回訪,各被審計單位積極落實整改措施,按照法定時間限期整改,確保取得實效。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本級預算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財政收支計劃編製不夠完整、細化的問題。市財政局表示今後將按照新預算法要求編列各類轉移性收支,以及將上年結餘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嚴格控製代編預算規模,盡可能完整足額編製各項支出預算,切實把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

(2)關於預算支出執行不夠到位的問題。市財政局表示今後將在進一步細化支出預算編製的基礎上,嚴格按照人大批準的預算科目執行,同時加快支出項目執行力度,提高支出預算執行到位率。

(3)關於部分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將少列的收入補繳入國庫,並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及時解繳財政收入。

(4)關於多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90萬元的問題。市財政局表示今後將進一步規範非稅收入管理,嚴格區分非稅收入資金性質,真實反映財政收入情況。

(5)關於2014年末無預算或超預算撥款未列支出掛往來賬的問題。2015年已消化以前年度掛賬資金143190.87萬元。市財政局將進一步加大暫付款的清理力度,根據上級要求提出處理意見,及時作出處理。

(6)關於2014年末應撥未撥專項資金的問題。市財政局已根據有關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要求,建立了定期清理結餘結轉資金的工作機製,明確了存量資金的清理範圍、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間,努力減少結餘結轉資金數額。其中市財政局已對2014年末市欠撥縣級資金148947萬元於2016年5月前消化完畢。

二、兩個縣級財政決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財政局已將款項補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2)關於2013年末累計資金已撥付未列支出作暫付款掛賬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財政局均表示將根據財力狀況,逐步安排資金消化解決。

(3)關於不合規列支或調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科目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財政局均表示今後將如實反映財政支出執行情況,規範預算支出科目。

(4)關於興寧市財政采取“以撥作支”方式,違規將庫款撥至國債轉貸和專項資金專戶的問題。興寧市財政局表示今後將規範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工作。

(5)關於未及時撥付使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表示將督促加快項目進度,及時撥付項目資金。

(6)未按規定將2012年省級生態公益林效益損失性補償資金直接發放到補償對象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已將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款撥付到個人賬戶。

(7)關於非稅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梅江區、興寧市已督促相關單位將非稅收入上繳財政。

(8)關於興寧市招商辦、財政局多計撥廣東鴻源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一企一策”獎勵款的問題。鴻源公司已將財政多撥付的款項退回興寧市財政局。

(9)關於興寧市財政局政府性債務管理係統少反映債務的問題。興寧市政府已要求相關部門對新發生的債務重新確認,將未納入係統的債務重新納入係統管理,並表示今後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降低債務風險。

(10)關於賬戶管理不規範的問題。梅江區財政局在2014年底已將預算外賬撤銷,興寧市財政局已清理了不合規設置的財政專戶,均表示今後將嚴格有關規定加強賬戶管理。

(11)關於興寧市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政府采購製度執行不夠規範的問題。興寧市表示今後將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加強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管理。

三、9個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2個單位擠占項目資金,累計涉及金額185.18萬元(其中市科技局116.19萬元、市中小企業局68.99萬元)的問題。上述2個單位均表示後續將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按規定使用資金。

(2)關於違規從零餘額賬戶劃轉或提現轉存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的問題。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經信局、市農業局下屬單位梅州漁政支隊、市中小企業局均表示今後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3)關於非稅收入160.18萬元未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涉及單位均已將非稅收入上繳市財政。

(4)關於2個單位專項資金沉澱掛賬,涉及金額1297.61萬元的問題。除市農業局將其中的12萬元上繳市財政外,市農業局、市科技局對其他沉澱掛賬資金正在加快使用。

(5)關於“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發現的問題。各相關單位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均製定和完善了接待製度,承諾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四、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市社保局已責令存在問題的定點醫療機構落實整改,騙取的醫保金已退還,並對該機構進行了處罰。市社保局表示今後將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的監督和把關。

(2)關於梅縣區、興寧市、豐順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基金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個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超支1371.43萬元的問題,興寧市、豐順縣財政已補撥差額。對興寧市擠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461.18萬元的問題,該市已歸還。

(3)關於市本級住房公積金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中少計繳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的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將少計繳資金6334.40萬元上繳市財政。對住房公積金籌集管理不夠到位,部分企業職工繳存基數高於規定上限或低於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要求相關企業糾正。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審批把關不夠嚴格,違規放貸金額的問題,已落實整改。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大埔縣財政局已核準從土地出讓金淨收益中補提114.28萬元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五華縣房管局已將占用資金28.8萬元歸還原渠道。

(2)關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改進的問題。針對市本級和3個縣(市、區)有40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獲得住房保障的問題,市本級和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已調整租金、騰退房屋、取消租賃補貼、追回住房補貼補助;對已竣工但未辦理產權登記的1179套保障性住房,市本級和豐順縣住建部門正抓緊辦理,部分保障性住房已辦房地產權證。

(3)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不夠規範的問題。興寧市對2個工程勘察項目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的問題,已責成該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進行處理處罰;大埔縣房管局對部分工程項目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問題,已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股權轉讓溢價收入少繳財政的問題。梅州市新金葉發展公司己將股權轉讓溢價收入餘款288.59萬元上繳市財政。

(2)超出批準的工效掛鉤工資總額累計多發放職工工資的問題。 梅州市新金葉發展公司己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64.12萬元,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該公司根據梅州市企業工資改革辦公室《關於同意梅州市新金葉發展公司2015年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批複》,完善了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相關手續。

從總體上看,2014年度梅州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相關單位都能認真整改。但有些問題是多年形成的,涉及時間較長,情況比較複雜,難以在近期全麵整改完畢。審計機關將繼續跟蹤督促問題持續整改,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