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審計廳關於印發2016年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審財〔2016〕36號)要求,今年第二季度開展了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行動計劃落實情況、深化商事製度改革落實情況、戶籍製度改革改革落實情況、降成本專項行動落實情況和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現將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行動計劃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基本情況。
梅州市基本完成了幫扶貧困村對接工作。截至2016年6月末,全市349個相對貧困村有346個已完成幫扶對接工作,仍有3個省直和中直駐粵單位未進村幫扶。
截至2016年4月底,梅州市已完成了精準識別貧困戶核查和建檔立卡工作,製定了三年幫扶規劃,建立完善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體製機製,做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宣傳工作。
(二)存在問題。
1.有3個省直和中直駐粵單位未進村幫扶。截至2016年4月底,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地產廣州投資有限公司均未派出駐村工作人員到對口幫扶的三河鎮小坑村、豐順縣湯南鎮新樓村和五華縣岐嶺鎮龍水村開展扶貧工作。
2.截至2016年4月底,仍未正式出台《梅州市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實施方案》。
二、梅州市中小河流治理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由國家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廣東省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兩個部分組成。
1.列入中央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項目共43宗,綜合治理河長344.44公裏,工程總投資11.14億元,開工率為100%,累計完成投資9.87億元,占總投資的88%。
2.山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進展情況。
(1)列入2015年度計劃的項目有25宗41項,治理河長511.90公裏,批複概算總投資9.81億元。我市2015年度項目已全麵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各縣(市、區)正在開展工程收尾、驗收及資料彙編等工作。
(2)列入2016年度治理計劃的山區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共34宗64項,治理河長660.4公裏,計劃投資13.52億元。
(二)存在問題。
1.工程施工進度較慢,未達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目標要求。2016年列入廣東省山區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有共34宗64項,治理河長660.4公裏,計劃投資13.52億元。截至6月底,完成治理河長277.7公裏,完成率為42.05%;完成投資3.70億元,投資完成率27.4%。
2.工程技術力量不足,監管壓力大。我市2015、2016年度山區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已全麵展開,由於各縣(市、區)的治理項目較多,且同時開工建設,基層水利技術人員和工程管理人員不足,造成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進度方麵的監管壓力非常大。
3.中央及省補助資金4.66億元未下達。中央規劃項目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資金有0.52億元未下達。山區中小河流治理項目2015年度省補助資金有2.33億元未下達;2016年度省補助資金有1.81億元未下達。
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工作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基本情況。
梅州市政府製定了《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及五個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梅市府〔2016〕4號),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工作目標、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組織保障與考核等內容。
(二)存在問題。
省級財政經營性資金股權投資項目實施進度較慢,影響企業技術改造、研發創新積極性。
四、戶籍製度改革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基本情況。
市公安局專門組織人員到市、縣(市、區)公安部門進行調研,草擬了《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並發函到各地、各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已按規定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聽證會和風險評估等工作,現已經形成送審稿準備報送政府審定。
(二)存在問題。
尚未出台戶籍製度改期實施意見。截至2016年6月末,尚未出台正式的戶籍製度改期實施意見。
五、深化商事製度改革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深化商事製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行政審批事項中存在部門職責交叉、責任不清晰的問題。二是部門信息未能實現有效共享。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