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函基字〔2021〕29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以下簡稱“聯合基金”)指南征集有關部署安排,為做好我省2022年度聯合基金指南建議遴選編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聯合基金的實施內容,應結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我省產業提質升級發展的要求,麵向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關鍵核心技術前端科學問題以及前沿科學問題,重點圍繞新材料與先進製造、電子信息、能源與化工、人口健康、生物與農業等領域進行凝練。指南建議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科學性。指南建議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導向明確,特色鮮明,且具有前沿性;具備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具有創新性,避免選取陳舊或重複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二) 規範性。指南建議應圍繞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圍繞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內容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語言精練,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少字以及錯別字等問題。
(三) 包容性。指南建議名稱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現明顯限製性要素,且在國內有其他相關團隊開展研究,確保一定的競爭性。
(四) 安全性。指南建議需注重防範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風險,遵循科研倫理準則。
(五) 學科代碼。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隻能涉及一個科學部,並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
二、征集要求
(一) 本次指南建議按照資助強度260萬元/項(直接費用)、實施期限4年進行設計編製。
(二) 指南建議推薦單位應是在國家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需圍繞“十四五”重大科學前沿問題和我省戰略性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並結合自身科研領域優勢,精準凝練指南建議內容,鼓勵與省內外優勢科研力量及龍頭骨幹企業合作。原則上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不支持個人單獨報送。
(三) 指南建議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並符合國家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限項要求。
(四)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項推薦的方式進行。
1.每個推薦單位原則上可報送3項以內指南建議;
2.2020年度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金額排名省內前10名的單位(名單見附件1),原則上可報送6項以內指南建議。
以上限項不疊加累計。
請各單位抓緊組織遴選報送,並於2021年4月28日17:00前,將指南建議彙總表(加蓋單位公章)和指南建議表上傳到“意見征集”係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聯係人及電話:王依莉,020-83163881
附 件:1.2020年度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金額排名省內前10名的單位名單
2.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廣東)指南建議表
3.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廣東)指南建議彙總表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