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17〕2983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民政局,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民政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粵委辦〔2016〕62號)和《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廣東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17號)部署,全麵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促進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範、行為自律的社會組織,進一步整頓規範收費行為,釋放市場活力,減輕企業負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麵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粵委辦〔2016〕62號)部署,在總結2016年開展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麵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理順政府、市場與社會三者之間的關係,努力構建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依法行政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有機統一的新型的政社關係。各脫鉤負責單位要逐個製定實施方案,報經省民政廳核準、省聯合工作組批複後盡快實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深化改革工作穩妥完成,真正做到機構分離、職能分離、資產財務分離、人員管理分離,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範管理關係。各行業協會商會在自查自檢的基礎上做好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妥善處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在人財物等方麵的曆史遺留問題。各地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和本級有關部門的督促檢查,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脫鉤工作。
二、加快構建完善綜合監督管理體係
各級行政機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原則,依照相關職能,積極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依法對行業協會商會加強監管,研究製定行業協會商會登記管理、人員管理、資金管理、活動管理等管理事項的方法措施,製定各類社會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年度報告製度,規範公開內容、機製和方式,提高透明度;探索建立專業化、社會化的第三方監督機製,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製,確保評估信息公開、程序公平、結果公正;建立對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及非法社會組織投訴舉報受理和獎勵機製。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快轉型,努力適應新常態、新規則、新要求,完善治理結構、規範自身行為,提升專業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性誠信激勵和懲戒等監督管理機製,強化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規範經營,積極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真正成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
三、嚴格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服務收費
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商會除會費外的其他服務收費行為,取消違規收費項目、降低不合理收費標準。會費檔次較多、標準過高的,要合理調整會費檔次、降低會費標準,鼓勵會費結合較多的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會員企業會費。對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製服務並收費、利用政府名義或政府委托事項為由擅自設立項目收費、強製企業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並收取費用,以及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讚助等形式變相收費的,一律予以取消。
四、強化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監管
對行業協會涉及行政審批前置的評估、谘詢、鑒定等中介服務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行政機關違規指定行業協會開展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以及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利用行政資源強製收費等行為。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登記審查、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對出現問題的行業協會依法作出警告、限期停止活動、罰款、撤銷登記等處罰。對未經批準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涉及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的檢驗、檢測、評估(或評價、評審)、審計、鑒定、認證、考試、培訓等服務性收費,一律按亂收費查處。
開展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涉及麵廣、政策性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確保清理規範工作取得實效。省直各有關部門、中央駐粵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本係統尚未脫鉤的協會、商會的自查自清工作;各地民政、價格部門要加強協作,負責組織已脫鉤的行業協會商會清理規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實地,摸清協會商會涉企服務收費和會費收費項目、標準、範圍、數額和收費依據,逐項提出保留、取消、降低收費標準及規範管理的意見,並形成書麵清理規範報告,連同本通知所附《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統計表》,於7月31日前分別報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我們將視各地各部門開展自清自查和整改情況,選擇部分地區和部門進行督查驗收。
附件: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統計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民政廳
2017年6月19日
(聯係人:省發展改革委價格綜合與收費管理處 翟潤亮,電話:020-8313619;省民政廳監管一處 馮家波,電話:020-8319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