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16〕3478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財政局(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關於開展藥品市場價格情況調查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對藥品市場價格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內容
(一)自2015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藥品價格改革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監管方麵已采取或擬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政策效果等。
(二)藥品價格改革後,本區域內藥品市場價格總體情況和趨勢,包括醫療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價格情況,以及漲價、降價、無變化的品規數量占比和價格變化幅度等。同時要區分中成藥、化學藥品,以及低價藥品、短缺藥品、專利藥品、原研藥品、獨家生產藥品、血液製品、二類疫苗、醫院製劑和其他量大價高藥品等,對價格變化情況逐類進行分析。
(三)按照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要求,對下一步完善藥品價格監管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二、調查要求
(一)各地要選擇至少3家城市醫院、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調查醫院的購進價格,選擇至少3家社會零售藥店調查藥品零售價格和2家批發企業,區分中成藥、化學、低價藥品、短缺藥品、專利藥品、原研藥品、獨家生產藥品、血液製品、二類疫苗、醫院製劑和其他量大價高等藥品,遴選出各環節價格上漲較大且銷量達前20名的藥品購銷情況,按照附表1、2、3分別填寫。
(二)各地要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報調查表,通過走訪市場、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方式深入調研、細致分析,形成書麵報告,並連同價格調查數據彙總表,加蓋公章後於2016年8月15日前報送我委(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5號樓829房,郵編510031),同時將意見建議和調查數據的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83134100@163.com)。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