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5年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規範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全力營造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現對全市線上線下各相關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各經營主體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標價內容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應當明確標示商品品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價格和計價單位。
三、各餐飲行業經營者要守法經營,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不得利用模糊標價、虛假標價、虛假促銷宣傳以及兩套菜譜、以次充好、短斤少兩、低標高結等形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采取抬高等級變相提高菜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各酒店旅館、民宿(客棧)行業經營者要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及時調整。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不得散布漲價謠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隻標線上價格線下不標價;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台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麵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不得在事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五、各旅遊景點景區要做好收費公示工作,門票、遊樂設施等價格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優惠減免措施。不得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要加強對景區內經營攤位價格行為的管理。
六、客運經營企業、出租車、網約車等交通領域及停車場要規範經營、明碼標價,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禁價外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七、線上各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它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視頻等誘導消費者。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製平台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按照提醒告誡書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範價格收費行為。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相關單位開展加強市場價格巡查,依法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發現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廣大消費者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並及時撥打12345、12315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