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公布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
來源: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  時間:2016-08-03 16:24:1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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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發改收費[2016]137號

各縣(市、區)發展改革(物價)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機構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審改辦關於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監管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796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全麵實行收費目錄清單製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6]3112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第一批)的決定》(梅市府[2016]14號)等文件精神,我局在清理規範我市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的基礎上,編製了《梅州市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監管。要建立健全服務標準規範,完善行業準入和退出機製,為市場主體創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要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強行業監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製或指定服務。

二、各實施收費的主體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製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價目表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製服務、強製收費,或隻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各縣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進行清理,並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目錄清單,加強監督檢查,對於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查處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四、《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清單》在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我局將根據法律法規以及收費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涉及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並實時更新公布,實行動態管理。


梅州市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政府定價收費目錄清單.doc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31日

(聯係人:李豔紅,聯係電話:0753-224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