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電價迎三連降 居民生活用電每度降0.39分
來源: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時間:2017-07-31 11:17:46  瀏覽:-
字號:

近日,記者從供電部門了解到,根據省發改委通知要求,我市電價有所下調,全市用戶都將受惠。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銷售電價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大工業電度電價和一般工商業電度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2.33分(含稅,下同)。此外,從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每千瓦時1.4分);從7月1日起,我市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征收標準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18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標準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21分。

從最終到戶電價來看,大工業每千瓦時降低4.12分,降價後大工業10千伏電價為0.5006元/千瓦時;一般工商業每千瓦時降低4.12分,降價後一般工商業不滿1千伏電價為0.7368元/千瓦時;農業生產每千瓦時降低1.58分,降價後農業生產電價為0.5303元/千瓦時;居民生活用電每千瓦時降低0.39分,降價後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為0.5961元/千瓦時。

記者了解到,7月份的使用電量將按照新電價標準計收。那今年1-6月已結算電費如何按新電價執行呢?據工作人員介紹,供電部門會計算出用戶1-6月多交的電費,在8月初抄表時一次性退還給用戶,即用戶在8月交電費時,1-6月的退電費會優先抵扣用戶當月要交的電費。

據了解,本次電價減負,惠及大工業、一般工商業、農業和居民用戶,對全市用電客戶而言是一個重大利好。經測算,本次電價調整後,每月可降低全市工商業用電成本1800萬元(其中大工業1190萬元、非普工業380萬元、商業230萬元),農業用電15萬元,居民生活用電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