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6月1日起,全省大工業電價和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1.68分,按2015年的用電量計算,年降價金額達到63.57億元。這是我省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要求,繼今年1月1日降低全省工商業企業用電價格每年7.49億元後的又一降成本重要舉措,切實減輕了企業電費負擔,降低了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有利於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改善,支持實體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此次6月1日的降價,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充分挖掘曆史及現有的電價空間,包括跨省送廣東電力價格下調產生的空間等,並將這些電價空間合計63.57億元全部用於降低我省工商業企業用電價格。自2015年以來,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結合市場電煤價格下降等因素,先後實施了全省工商業用電同價、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降低燃煤電廠上網電價聯動降低銷售電價等政策措施,多次降低我省工商業企業用電價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2015年至今,我省通過降低工商業電價已累計減輕企業電費負擔每年187.18億元,特別是商業和服務業企業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累計降低0.1元以上,使我省的企業經營環境和投資環境得到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