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縣東山中學:
你校關於調整住宿費收費標準的有關材料和市教育局《關於審核批準廣東梅縣東山中學學生住宿費的函》(梅市教函〔2021〕76號)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2018〕14號)有關規定,依據成本調查結論,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東梅縣東山中學學生住宿費收費標準調整為400元/生·學期。住宿費屬於一費製,學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學生收費其它費用。
二、調整後的住宿費標準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
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收費行為,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落實陽光收費的各項規定,並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財政局
2021年7月12日